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28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商业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惠府办函〔2021〕63号),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申报工作,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以及资金使用指导、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申报指南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0日 (联...
@有关企业: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惠州市商务局制定《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支持内容 对在我市登记注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企业,自主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利用国内征信机构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以及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二、支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以...
为进一步规范及完善我市广交会参展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惠州分团2024年春季和秋季广交会服务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 (一)协助市商务局做好我市申报、参展和参会企业关于广交会日常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二)协助市商务局开展广交会培训工作,收集和整理企业申报、办证、展位责任书和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工作。(三)负责代收参展企业线上线下展位费及证件预收费用,按照广东省交易团通知要求按时上缴省交易团,并在收到省交易团展位费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为参展企业开具票据。(四)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和派发惠州分团所有进馆证件(包括工作证、...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3〕292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使用分配方案,对进口贴息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共375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1日-2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
各有关企业: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粤贸全球抓订单拓市场作用,稳住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推动我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遴选了300场境外展会(见附件)作为2024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请有意愿的参展企业直接联系名单内展览公司咨询。附件:2024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及联系方式.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xlsx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稳外贸工作部署,拟通过制定惠州市外贸企业白名单,帮助外贸企业畅通税务、海关、外汇等业务办理渠道,帮助企业稳定进出口和生产经营,激发外贸市场活力和带动外贸增量,推动我市外贸进出口高质量稳定发展,我局拟了惠州市外贸企业白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22日-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
为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3〕10号),参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9号)等文件,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内容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对进口产品申请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本省企业(不含深圳),凡对应对情况进行研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的,可申...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3〕115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企业按照《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详见省厅通知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二、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文件和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照依法依规、绩效导向、防控风险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重点对企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项目是否履行合规手续、项目实施进展和实际投入情况等...
根据《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财工〔2021〕5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通知》 (惠市商务函〔2023〕350号)等文件,我局已完成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工作,并拟定该批次资金分配方案,专项资金总金额30万元,对我市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行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