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计划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促进绿色循环发展,按照《关于批复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21〕9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市工信〔2020〕218号)规定等,经过企业申请、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遴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局党组会审议、挂网公示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29个项目计划予以下达,本次下达项目资金767.46万元包括补充安排2020年项目资金缺口312.48万元和2021年项目资金454.98万元,2021年缺口资金待后续资金到位后再安排。有关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各县(区)加强项目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资金后续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督促用款单位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使用管理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补充安排2020年项目资金计划表
2.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安排项目计划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树基,联系电话:288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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