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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商务局      2024-05-21

@有关企业:

  

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惠州市商务局制定《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支持内容

 

  对在我市登记注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企业,自主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利用国内征信机构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以及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二、支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项目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

(1)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企业不予资助。

2.资信费项目

(1)对企业利用国内征信机构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国际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给予不超过8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的企业不予资助。

3.中小外贸企业保单融资贴息项目

(1)对2022年海关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中小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所产生的利息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

(2)单一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万元,且对资助额低于1000元(含)的的企业不予资助。

 

(二)支持标准

  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总资金在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每家企业申报保费项目、资信费项目和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资金分配时优先支持企业资信费项目;若资信费项目资金分配后,企业项目申报金额超过资金总额,则按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享受广东省、惠州市和县(区)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的企业,申请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的实际支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保费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申请表(附件4);

(2)保单明细表(复印件);

(3)企业投保保费发票清单表(附件5),同时提供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

(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5)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2.资信费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费)项目申请表(附件6);

(2)企业资信费发票清单(附件7),同时提供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

(3)资信费发票(复印件);

(4)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3.中小外贸企业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8);

(2)企业与融资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复印件);

(3)企业、融资机构和保单发放单位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或者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复印件);

(4)融资机构出具的信用保险融资证明(附件9,主要用于说明融资属于信用保险项下融资、融资金额、期限、利率或利息等,融资机构盖章);

(5)企业支付利息的支付凭证或银行扣除利息的凭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后下载打印)。

 

(二)纸质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为一式三套,须分别带封面(见附件10)且统一为A4纸,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

 

五、资金申报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各保险公司组织所承保的企业申报,收集材料并复核确认。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企业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后下载打印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给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并复核确认,填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一套申报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其余两份申报材料送至惠州市商务局外贸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外贸科 

电话:2680106

邮箱:swjwm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