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惠企政策

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01-31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4〕62号),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企业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报表。

  1.已于2021年、2022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已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备案公告中获得2023年高企证书编号的企业;

  3.已于2023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进行备案公示但目前仍处于国家抽查阶段的企业。

  (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的调查对象为基地与集群的承担单位,即仲恺高新区。

  二、调查实施及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统计报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的填报网址均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

  (二)“企业年报”数据填写保存后,相同指标的数据可通过“高企发展情况”右上角的“同步”按钮直接同步至当前报表中。

  (三)“企业年报”在填报或提交过程中出现“警告”时须如实解释原因,表述须清晰详细、逻辑自洽。

  三、报送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统计报表须于3月15日前完成填报,“企业年报”通过审核后,2023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须打印带火炬水印的企业统计报表封面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报送方式由各县(区)另行通知。

  (二)仲恺高新区须于3月15日前完成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年度统计报表、创新型产业集群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创新型产业集群月度情况调查表于报告期末前上报,上传盖章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惠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凌  凯:2869300

  惠城区科工信局高新股           张宙庆:7809409

  惠阳区科促局高新股            刘韵姿:3273832

  博罗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黄秀文:6623239

  惠东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杨志立:8866026

  龙门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李旭晖:7891823

  大亚湾经统局创新发展组         邓奕诺:5562370

  仲恺区科促局高新组            刘  畅:2602139

  惠州科技企业QQ群:124356946、194744064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