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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06-18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省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地重点发动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用能企业、有意向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53个行业(附件1)的企业和绿色工厂数量较多的工业园区开展申报,择优推荐绿色转型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和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绿色工厂。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