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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11-28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高质量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24〕1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工程中心动态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年、2019年、2016年、2013年、2010年、2007年通过认定的118家市工程中心(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研发活动开展情况:2022~2024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二)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2022~2024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研发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三)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近三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四)取得的标志性成果:2022~2024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市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以及其他标志性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