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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五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10-23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五批项目申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五批项目(以下简称“第五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围绕 5G 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和新型储能、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制造等7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我市试点细分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惠州市内从事生产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二)所申报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在惠州市内实施,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项目须于2023年10月11日(含)起至2025年12月 31日期间内实施并完工,即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项目验收时间均在此时间段内,且未获得过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采用“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内的清单产品(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数字化产品清单)。

         (三)项目完工后须达到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 年版)》二级(含)以上水平。

          二、奖补标准和方式

        (一)奖补标准。按照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超过)40%比例予以奖补(省、市级资金按照3:1进行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为30万元(若后续调整提升补贴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二)奖补方式。申报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已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承担单位,通过项目评审入库后进行奖补。

             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4份(编制材料目录并胶装,盖企业公章)和项目投入明细表电子版(附件4)报送我局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组。联系电话:5562316,邮箱:gmjzxqyk@dayaw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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