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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9-08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大力推动我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第三批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以下简称“牵引单位”)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面向惠州市5G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储能、家具制造、纺织服装、制鞋箱包等细分行业,征集遴选一批有意愿、有能力的牵引单位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牵引单位分两类:

  一是“供应链龙头企业”,指在特定行业领域有产业号召力、有强烈的供应链数字化提升意愿、能够辐射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骨干企业。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比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个产业生态企业(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推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高效协同、安全可控的新型供应链体系。

  二是“产业链牵引企业”,指具有较深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包括从制造业企业衍生的工业服务平台或深耕制造业细分产业链的第三方行业平台企业等。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比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个产业生态企业(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聚合产业生态资源,提供小型化、轻量化、快速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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