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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5-23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1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不含税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惠州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必须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关系)。
(三)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为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必须达到70%以上,即装备产品中采购进口以及国外品牌在国内生产制造的设备、零部件及系统价值量(不含税)占整套装备价值量(不含税)的比例不高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