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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5-15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的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我市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二)项目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立项时间与开工日期不早于2022年1月1日,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项目实施地需在惠州市境内。

  (三)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应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下同)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应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个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省、市财政管理及审计方面如有最新要求的,将按照最新要求落实)。

  (六)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

  (七)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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