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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2-11-14

关于印发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金融工作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惠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惠府〔202235号)精神,为加大对我市普惠小微企业,特别是缺乏抵押物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了《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配合落实执行。

 

附件: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21102    

 

附件:

 

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纾困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号)和《惠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惠府〔2022〕35号)等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一)贴息方式。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资金,用于对2022101日至2023131日期间惠州辖区银行机构新发放的、被纳入一年期及以上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统计口径(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口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主体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身信誉而取得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的借款主体给予不高于0.5%的贴息补助。

(二)贴息计算公式。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金额按以下方式核算:

每笔贷款的贴息金额=借款主体的贷款金额*(计息天数/365)*0.5%,计息天数为借款主体支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日起至2023630日止的实际用款天数。(单户不超过5万元

(三)汇总申报主体。全市各银行机构汇总借款主体相关信息,于202371日至715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贴息资金按照贷款发放时间顺序的原则,以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限,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借款主体予以贴息补助。

二、业务流程

(一)申报受理。采取银行机构统一申报方式,即银行机构统计本机构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所有借款主体相关信息后,统一向市金融工作局递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复核。市金融工作局根据银行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征求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意见。

(三)名单公示。完成征求意见后,市金融工作局将拟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金融工作局按照财政预算相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各银行机构,由各银行机构拨付到借款主体。各银行机构在收到款项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借款主体结算账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佐证材料书面反馈市金融工作局。

三、责任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信用贷款贴息资金的统筹与下达。

(二)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负责信用贷款贴息资金的政策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好申报受理、复核等相关工作。

(三)各银行机构负责对在本机构办理的、符合申报资格的借款主体信息统一申报及贴息资金的拨付工作,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四、其他事项

(一)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资金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贴息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实施方案通过后,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制定《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工作指引》,并根据工作指引落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