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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退出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06-08
关于印发《惠州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退出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支行、惠州银监局、惠州供电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惠州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丁毅琼,电话:2895806)
附件:惠州市 2021 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计划.docx